计算机工程学院课程(群)教学团队
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促进计算机工程学院各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强调以课程建设为抓手,加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促进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团队的结构
教学团队以课程(含独立实践课程)或课程群为单位组织,原则上课程群教学团队负责人应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即课程负责人)或课程群中某门课程的负责人由讲师职称以上的主讲教师担任。每位教师须参与两个或以上的课程教学团队;或者参与一个课程群教学团队,并在其中授两门及以上的课程。
1、课程教学团队
以一门课程为单位的教学团队的组建,每个教学团队都有一位负责人(即课程负责人),同时按照课程属性的不同,可以建立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2-6人以上课程团队,具体如下:
(1)专业基础课程:课程负责人+成员(至少3名)
(2)专业必修和限选课程:课程负责人+成员(至少2名)
(3)实践教学环节(含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训实习类项目等):课程负责人+成员(至少2名)
(4)公共基础课程:课程负责人+成员(至少5名)
(5)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课程负责人+成员(至少1名)
2、课程群教学团队
以知识体系或能力分类为主线、由两门或以上所构建的教学团队为课程群教学团队。课程群教学团队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人,并在内部设立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小组,课程小组的人员数量同课程教学团队。
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1)高级职称教师:至少负责一门专业基础或专业必修课程的建设(课程负责人);参与其他一门及以上课程的建设任务(课程组成员)。
(2)中级职称教师以及其他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至少负责一门课程的建设(课程负责人);参与其他一门以及以上课程的建设任务(课程组成员)。
三、教学团队的职责
教学团队在负责人的组织下、围绕课程或课程群的建设和课程的执行开展工作。课程(群)负责人担负课程(群)师资队伍的建设责任。课程(群)教学团队主要任务包括:
(1)课程建设。申报合格课程、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在线课程(含微课)、双语课程以及研究性课程等;编写适用性和应用性较强的课程教材,申报精品教材、精品立项教材等;进行课程或课程群相关的教研教改活动;参与学校关于课程建设的新项目。
(2)课程执行。每学期由课程负责人安排课程执行的任课教师,原则上课程负责人必须作为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所拟聘的任课教师应为课程团队的成员,同时课程团队成员有责任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
(3)教授授课。按照评估要求,鼓励教授为本科生授课,让本科生获得较好的资源。因此,具有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为本专业特教学生以外的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
四、教学团队的管理
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由学院总牵头,各专业系、基础教学部主任具体负责建设,全体教师按照规则履行职责。
1、课程(群)教学团队登记
(1)课程或课程群教学团队实行登记制度。由各教学团队负责人填写《计算机工程学院课程教学团队登记表》(见附件1)或《计算机工程学院课程群教学团队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系(部)主任审核通过,一份留存系(部)、一份交给学院教务,归档备查。
(2)课程(群)教学团队实行动态管理。当有人员变更时,由各教学团队负责人重新填写《计算机工程学院课程教学团队登记表》或《计算机工程学院课程群教学团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系(部)主任审核通过,一份留存系(部)、一份交给学院教务,并与以前版本的该教学团队登记表一并归档备查。
2、课程(群)教学团队运行考核
教师的课程建设和课程执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团队负责人的工作、和作为教学团队参与人的工作情况。)须纳入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之内。
各专业系主任、基础教学部主任在每年年终考核之前(每年11月中旬)向学院提供教学团队建设和课程执行情况说明。教师在教学团队建设和每学期课程的执行工作的年度表现,将纳入教学工作考核和年终考核中。
对于在建设和执行过程中表现优异、成果显著的课程负责人,年终可提名作为校优或院优的候选人;对于未能履行基本职责的教师当年考核不能评优(含校级和院级),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考量其年终考核、绩效工资、职称晋升中涉及教学工作的考核等级。
五、本办法自制定日起执行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8日